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节约费用已超千亿元
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29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,截至2020年,药品集采实际采购量已达协议采购量的2.4倍,节约费用总体超过1000亿元,为群众减轻负担,同时也以带量采购引导企业转变营销模式,推动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。
日前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》,明确要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,引导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,减轻群众用药负担。
《意见》明确了覆盖范围。"重点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、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,逐步覆盖各类药品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均应参与集中采购,保证群众的用药可及性。质量标准、生产能力、供应稳定性等方面符合要求的企业都可参加。"陈金甫说。
陈金甫表示,两年来,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取得了突破性成效。前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共涉及112个品种,中选产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54%,截至2020年,节约费用总体超过1000亿元。地方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,省级集采累计达到259个品种,每年可节约费用达240亿元。经过改革探索,形成了一整套可行的制度体系、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,同时形成了公开、透明、公平、有效的招采规则,为进一步探索改革奠定了制度基础和组织基础。